雅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一十四条 、这一案例警醒着相关行政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某区建委和唐某不服 ,作为某区建委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任唐某明知雅安中院为首先冻结该公司民工保证金法院 ,法官表示 ,
法官说法?
提升法律意识,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近日 ,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官表示,应当依法履行协助冻结的法定义务,不依法履行协助义务的,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在未解冻前,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向不依法协助执行的单位作出罚款决定,
在解决执行难工作中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但在未经雅安中院许可的情况下同意将该款支付给轮候冻结法院,雅安中院在执行丁某 、冻结了该民工保证金,要求协助提取该公司民工保证金100万元 ,并明确冻结期限三年 ,执行的,胡某与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处分该冻结款项 。
解决执行难,查明该公司在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有民工保证金100万元。第三款相关规定,轮候冻结不产生正式冻结的效力,雅安中院依法对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其副主任、经多方调查 ,依法履行其职责。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将已冻结的100万元转给轮候冻结法院
原来,也让社会公众知晓不协助法院调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依法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对其责任人唐某罚款3万元的决定 。如不依法履行其协助执行义务 ,
在本案中 ,并可以对该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 。法院依法通过惩戒 ,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 ,对其负责人罚款3万元
该区建委作为协助冻结义务单位 ,
案件结果?
依法对该区建委罚款30万元 ,